更新时间:2019-04-07 14:12:49.0
1、年龄30-45岁,性别不限,大专以上学历(可适当放宽)。
2、从事初级职称的院校老师或多年的社会老师优先,擅长教授经济法基础一门即可,了解考试内容,侧重点拿捏清楚。
3、责任心强,对授课有一定的热情,院校老师必须具备从业资格证;社会老师必须拥有初级会计资格,待遇面议。
4、本中心常年储备做账授课老师,授课时间段有晚班、周末班、全日制等形式,老师们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,选择授课时间,不影响工作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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